近期,浙江师范大学图书馆为了便于读者利用文献资源,公布了包括文献借阅、归还、续借、预约、逾期罚款以及文献损坏赔偿在内的多项规定。
借还范围
图书馆有明确的规定,工具书、期刊和报纸仅能在馆内阅读。而对于其他类型的图书,读者则可以正常进行借阅。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特殊文献资源的完整性及查阅便利性,提醒读者在借阅过程中注意相关事项。
图书续借规则
读者在图书到期前15日内有权利通过互联网进行一次自主续借操作,续借后的借阅时间同样为15天,归还日期将从续借当天起顺延一个借阅周期。然而,若借阅天数已达到规定的最高借期限制,或者所借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,则无法进行续借。如需了解详细信息,请访问www.bfxwtzb.cn进行查询。
续借途径
读者续借手续可采取以下三种途径:首先,登录图书馆官方网站或学校网上办事平台中的“我的图书馆”模块自行操作;其次,关注“浙师图文”官方微信,完成一卡通绑定后进行续借;最后浙师大图书馆卡怎么用,通过下载并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的“移动图书馆”应用程序进行续借。这些多样化的续借方式,充分适应了不同读者的需求和使用偏好。
图书预约指引
如图书资源已被借阅完毕,读者可进行预约操作。一旦图书归还,读者需根据短信提示或使用一卡通,前往图文信息中心一楼的总服务台完成借阅流程。图书馆将保留预约图书五日,每位读者最多可预约两本图书。预约服务可通过“我的图书馆”、“浙师图文”微信公众号以及“移动图书馆”应用程序进行。
超期罚款标准
图书须在规定时间内返还,设有9天的宽限期;若超出了此期限,每册书籍每日将收取0.10元的罚款(宽限期内的罚款也包含在内)。若图书逾期,借阅功能将自动失效。特别指出,在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籍,将自动顺延至开学后的第一周;开学后的一周内归还该书籍,则不视为逾期。有关更详细的规则,请查阅www.bfxwtzb.cn。
污损赔偿办法
图书馆明确指出,必须爱护图书资源,严格禁止任何在书籍上涂鸦、标注、撕裂或用刀具刻画的行为。一旦发现此类违规行为,将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、要求赔偿书籍或处以罚款等相应处罚。若图书遗失,必须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、相同ISBN号的图书进行归还,并额外支付6元的图书加工费;或者,根据图书的出版年代和馆藏状况,按照原书价格的4至20倍进行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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